全县各施工、监理单位:
南阳建工集团项目经理吕永廷,在组织实施淇县金湖国际项目4-6号楼建设过程中,未按照合同约定到岗履职等违规行为,根据《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》和《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》,经研究决定对项目经理吕永廷记3分处罚并予以全县通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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